1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的执行情况;检查学校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府决定、命令的情况以及执行学校决定、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2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,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3、协助党委积极开展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工作。对学校行政工作人员、教职工进行遵纪守法、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教育。负责拟提任干部的廉政鉴定。
4加强学校防腐倡廉制度建设,健全学校内部审计管理机制;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廉政、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。
5、查处学校单位和个人违反违法违纪的案件。
6、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,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保障党员的权利。受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依法保护检举人、控告人的合法权利。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学校行政处分的申诉,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。
7、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。